更新时间:2022.03.27
债务人或者破产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六个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对于申报破产的公司,可以进行重整。我国对于破产重组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期限进行限制,具体而言需要各方根据重整计划进行协商确定。重整计划是重整人制定,为谋求债务人复兴而定下的多方协议,是多方协商的结果,在破产重组环节具有较高的效力。若企业能够成功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申请的,应当在自裁定受理之日起5日内送达公司,公司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天之内向法院提交申请破产的财产状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一般需要十五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有: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
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有: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
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申请重整是不属于破产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后,公司可以恢复正常运作,若不能重整的,才会申请破
申请重整是不属于破产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后,公司可以恢复正常运作,若不能重整的,才会申请破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是6到12个月,在司法实践中重整时间多为2到3年。公司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