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行政诉讼一审上诉后,法院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二审的申诉期限,一般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需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不服一审裁定的,则需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的一般审限是六个月。法院一般需在上述期限内做出一审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法院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的,则审限是四十五日内。
行政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在六个月内起诉;如果是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应在十五日内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3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二审的审限是三个月。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高级人民法院需要延长的,则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审限一般有六个月。法院需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如果情况特殊的,法院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法院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则审限是四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