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有两种,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对于普通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动产案件,是二十年;其他行政案件是五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
行政诉讼最迟七日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处罚追诉期为二年,违法行为若是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单个违法行为受到拘留这种行政处罚最长的期限是15日。如果你有两种以上应被拘留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0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
被行政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被处罚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则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应当是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是刑事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