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没办法还清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当事人协议进行清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则让法院判决。 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 1、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2、夫妻双方因为承担家庭的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或夫妻中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应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或者配偶分享所产生
婚前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并且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婚后的债务原则上是共同债务,但是以下几种情形是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负责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1、夫妻双
债务不属于合同纠纷,两者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合同纠纷指的是,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债权是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的权利就是
结婚后买车写一个人的名字时,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取决于买车的资金来源,可分为以下4种情况:第一种,购买车辆的资金是一方父母赠与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车辆之后,将车辆登记在了自己子女个人名下,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这时,车辆属
个人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
婚内欠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分情况而定。若是该债务属于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不是基于家庭生活的需要,而且不是基于夫妻双
婚后债务夫妻是否有义务共同承担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1、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2、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
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由两人共同偿还。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了债务共同偿还,或者是法院判决债务由两人共同偿还,而一方拒绝偿还时,那么另外一方是可以请求让对方偿还的。确定了双方各自对于债务的偿还比例金额后,就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判决履行,不能够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离婚后的欠款,并不能算入共同债务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该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离婚之后,双方已经不属于婚姻关系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的,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毫无疑问,夫妻共同负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负债的可能属于个人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此时不论债务用途,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