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根据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违约金低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者过分高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换句话说,违约金约定不公平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调整。能够调整的情况就包括了:
合同未明确违约金,出现违约行为的话,只能主张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这主要因为违约金责任适用的前提在于:合同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现一定的违约行为的时候,守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换句话说,只要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违约后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 2、对于约定违约金
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对方出现了违约行为,经过催告之后,对方仍然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话,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包括了预期违约行为。换句话说,就算合同尚未到期,也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具体的赔偿方案,可以由合同当事人
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往往出售方会要求购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交易的担保。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买卖双方都不能够对交易反悔。如果有一方反悔的话,那么就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买方支付定金之后,如果卖方拒绝履行交易的,那么属于卖方违约,卖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付了定金违约的话,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违约责任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身份来进行区分。首先,如果是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话,这时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87条的规定,支付定金一方不能请求对方返还定金。换句话说,对于付定金一方来说,违约
合同没有写上违约金,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当事人就合同约定的内容有遗漏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达成补充协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补充协议不能存在法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否则,该补充协议将不产生法律
合同既存在了定金条款,又存在了违约金条款,则在当事人不存在明确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者违约金条款。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而且,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合同上没注明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就不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一方当
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不付违约金,法院也可以看情况判违约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