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申请书、证明、清算报告、营业执照、登报证明以及股东名册等相关资料。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未经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申办分公司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
公司注销登记所需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标明;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
分公司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
分公司注销,总公司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办理注销事宜的代表身份证明,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需要的其它材料。
注销分公司应准备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
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
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同时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2、公司所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时需加盖公司的公章,以及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
税务登记证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携带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使用、未验旧的发票; 4、被吊销工工商执照的,还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