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9
根据我国的有关解释的规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时间为十五日。依据如下:法院对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必须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如果一方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正文内容: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首先写上:本院受理下面写清楚当事人的姓名和案情,然后写一案后,被告某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写明异
管辖权异议能口头裁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通常做法是,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
异地被起诉提管辖权异议方法: 异地被起诉提管辖权异议可以直接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一、要提出管辖权异议
异地被起诉,要提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要符合管辖权异议的提请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要符合管辖权异议的提请时间,必须在法院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自收到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之日的起的十日内。上诉以一次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