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企业仍然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绝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即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或成绩是否达到转正考核标准或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才是企业能否辞退试用期怀孕员工的关键且唯一的因素。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了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
怀孕职工辞退补偿标准为,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双倍赔偿,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作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孕期被辞退的维权方式如下: 1、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 3、或者依法去提请劳动仲裁。 辞退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单位在试用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但是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被辞退通常不需要扣工资。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个人存在过失且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
被辞退员工可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工资,也可以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结清工资。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讨回工资。
被公司开除工资按已经正常出勤天数相应的工资计算并支付,计算工式为:工资=日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且劳动者被开除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