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罪的量刑标准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
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点: 1、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扣税的发票; 2、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多张或者累计面额4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3、根据规定,自然人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处二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 1、非法出售发票超过一百份,同时票面金额累计超过三十万元; 2、票面金额累计超过五十万元; 3、非法获利数额超过一万元。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标准如下: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发票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非法出售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如果行为人非法出售1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达到40万元以上的普通发票的,就应当予以立案。犯此罪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为发票数量超过一百份或票上的金额累计超过四十万。其中所称发票特指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无关的普通发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消费税发票。
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如下: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票面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如下: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票面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