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提供的证据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鉴定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误工期间收入证明等。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 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在医疗事故诉讼案子中,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书证——患者的就诊病历、检查结果;2、证人证言——病友、亲人的证人证言;3、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医疗过错存在与否以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伤残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在医疗事故诉讼案子中,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书证——患者的就诊病历、检查结果; 2、证人证言——病友、亲人的证人证言; 3、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医疗过错存在与否以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因果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以下可以当做医疗事故罪的证据: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认定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处方等书证;药品等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但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且经查证属实。
医疗事故罪可以认定为证据的有: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等书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依据我国的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医疗事故罪的立案需要的收集以下的物证和物证:1、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2、住院病历、会诊病历等病例资料;3、化验单和各种检查的检查结果单;4、服用药物的处方;5、输液处方、输血剩余;6、手术记录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
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