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非法经营药品罪的立案标准为: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非法经营药品涉嫌非法经营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
非法运输毒品罪是行为犯,因此,只要犯罪行为人实施运输毒品行为,不论数量多少,均达到本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五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十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百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百片以上,50mg/片规格
江西省运输毒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运输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处罚:麻黄碱、伪麻黄碱、消旋麻黄碱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1-苯基-2-丙酮、1-苯基-2-溴-1-丙酮、 3,4-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 1、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2、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立案标准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24小时以上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 4、非法
非法经营药品罪立案标准: 1、侵权对象应为市场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3、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构成: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