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正确表述应为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该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产品的部门,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危害他人健康结果的,对部门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采集并供应血液和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
认定非法持有毒品需要注意:持有毒品必须具有违法性。经过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或者许可,为医疗、教学、科研的目的持有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不构成犯罪。违反了有关规定持有毒品,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1)项的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如下: 没有经过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别的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把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还有其他规定的经营许可证等,进行买卖的; 没有经过批准,就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