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除非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否则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当然也就不存在和解结案。除非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法院
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 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
向人社局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 1、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双方交换证据的活动是在开庭前就进行的,具体的规定是: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交换增加,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称自己为被告人。《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确定行政诉讼案由的办法: 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2、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作为类案件案由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为行政机关,其具体地址可以从各种渠道如其官方网站、热线电话、公开资料等进行获取。被告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在起诉状中填写准确后,可以提交至人民法院以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和抗诉是一样的,当对二审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不服时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在三个月内做出予以抗诉或不予以抗诉的决定书。
行政诉讼六个月是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