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
达到以下标准销售有害食品罪才能立案:行为人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就构成此罪,应予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
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当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或者
麻古是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冰毒,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外观与摇头丸相似,属苯丙胺类兴奋剂,经化验含有甲基安非他明和咖啡因。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
买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一)走私、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犯了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
毒品犯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具体为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毒品犯罪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