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四要素: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是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3.侵犯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犯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会这样量刑处罚:行为人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 1、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 2、如果具有特别严重情节,会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其判处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标准: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4、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5、其余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依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量刑的,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罚金。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刑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