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可以不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检察院批捕后,当事人不签字的,不影响批捕的法律效力。执行逮捕人员应责令犯罪嫌疑人签名,拒绝签名的,执行逮捕人员应当在逮捕证上进行注明即可。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且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
检察院批捕后案子申诉可以不受理,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院不批捕未成年的条件如下: 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 2、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检察院不批准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一些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
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一般来说,我国检察院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的人员,我国检察院是不允许公安机关进行逮捕的。因为逮捕一旦实施,对当事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旦不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捕后一个月内就可以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的条款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取保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并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调查。
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