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会不会被公诉”这个问题需要视情况而定。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
案件提交到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
检察院没批捕,已经取保候审,法院依照案情来判,检察院取保候审不能代表法院的意思。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认为事实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取保候审一般不会到法院。除非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法院决定逮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就不会进行逮捕,不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只要案件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的才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只要如何判决要根据案情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
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