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维修基⾦⽤完后,应由⼩区全体业主续交,具体⽅案以业主委员会制定为准;若该⼩区为成⽴业主委员会,续交⽅案应由建设部⻔、财政部⻔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共同商议制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收取物业维修基金的标准是: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费不计入物业管理费。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是合法行为。公共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除正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的基金。而物业管理费收取的只是公共设施设备小修和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二者的用处不
排水主管漏水,物业不给维修可以先行确定责任主体,排水主管属于私有部位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由品牌商维修,超出保质期的业主自行维修。排水主管属于公有部位发生漏水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协助处理,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合同终止后的纠纷处理办法: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
物业维修费不能计入物业管理费。维修物业产生的费用由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支付,不应列入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有几种方式: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纠纷双方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介入达成协议,主要可以通过当地的房管局、居委会的参与,还有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调解机构进行调节;当争议双方不能通过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达成协议时,还可以采用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纠纷各方以和平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 2、纠纷各方通过第三方介入主要是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解机构参与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 3、纠纷各方在 1,2二种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通过
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或者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如仍未解决可
应该不属于物管维修,因为空调本身的财产是业主个人的,个人自己东西坏了应该自己修,如果是公共的财产应该由物管修。楼房外墙用来遮挡空调室外机的百叶窗是附着在业主财产上面的,属于业主所有。从这一点上来说,百叶窗损坏之后需要业主自己找人来维修。具体
租赁合同终止后对装修物的处理方式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装修问题可以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