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主要有同等原则和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
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如下: 1、对等原则。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如果对我国公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 我国便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以使我国公民和组织在他国的行政诉讼权利与他国公民和组织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权利对等。 2、
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如下: 1、对等原则。 2、适用国际条约原则。 3、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公民、组织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4、使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 ⑴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
国际民事诉讼是含有国际或涉外因素的诉讼。具体说来,诉讼中的涉外因素主要有:诉讼当事人中有居住在国外或具有外国国籍的法人或自然人;有关诉讼的客体是发生于国外的行为,或者有关的诉讼标的物位于国外。这些涉外因素的存在常常使得一个诉讼的某些环节或行
行政合同的特点如下: 1、行政合同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行政合同属于双方的行政行为; 4、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者解除享有优惠权; 5、行政合同双方因履行行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 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
诉讼离婚具有以下特点: 1、诉讼离婚有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 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在处理纠纷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依法裁量权。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
诉讼离婚的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
外国当事人既可以委托我国律师参加诉讼,又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诉讼,还可以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各项诉讼行为。但是,如果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则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机构的执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中国律师机构下的律师才有权在中国人民法院
1、涉外行政诉讼中关于上诉和答辩的期限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3条,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我国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
(一)适用国际条约原则。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在国家之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经友好协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各种条约或协定。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都必须遵守的。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