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合同的效力类型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条款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址; (二)标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以及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等。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1、限制未成年人签订的与自己年龄、智力、心理状况不相符合的合同,该合同需要等待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成为有效合同;2、没有获得合法授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无权代理合同,该合同需要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权代理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且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等。
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两种:第一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年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超出认知能力范围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产生效力;第二种,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无权
效力待定合同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且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合同进行追认,合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