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不是的。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不过可以在继承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并且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一样的。子女都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该义务是同等的,不分轻重。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双方也可以协商决定,条件好的一方可以较多的赡养费。
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再婚夫妻离婚继子对继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养子女对其养父母是是有赡养义务的,对其生父母则没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被收养后,不再承担赡养生父母的责任。因此,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配偶死亡之后对其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实际上儿媳和女婿没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不管配偶是否在世都没有这个义务。但是民法典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后是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的。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赡养老人义务的主体有: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儿媳与女婿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对于伴侣,法律只规定了其具有协助赡养人的义务,因此当配偶死亡,失去了协助对象,伴侣也就没有了所谓
父母坐牢还要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不得因为父母坐牢而拒绝对父母尽到赡养责任。
未满十八岁是否有义务照顾父母要分情况。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在没有能力去照顾赡养父母的情况下,是没有义务赡养父母的。但如果是已经工作有经济能力,即使未满18岁,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
必须。子女赡养老人属于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只是孙女,对祖父母一般没有赡养义务,但下列情况属于例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孩子有赡养义务父母不可以转移财产。给父母赡养费正常的,支付合理金额的赡养费不是转移财产。无正当理由超出赡养范围的,属于转移财产。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