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的;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的; 3、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等。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救济其权利;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有上述情形的,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1、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2、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在下列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 1、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2、申请请求不适当;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 4、超过仲裁时效; 5、授权不明; 6、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7、超过举证时限; 8、不提供原始证据; 9、证人不出庭作证; 1
劳动仲裁期间上班的情形: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合同仍未终止的。在上述情形下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着劳动关系,按时去上班、并且完全工作任务仍然是劳动者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去上班、旷工严重的,则单位可能会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 2、没有管辖权的; 3、违反仲裁程序的; 4、提交证据是伪造的; 5、当事人隐瞒了证据; 6、仲裁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等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证据伪造;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
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 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 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 4、或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