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集中管辖是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将一些专业化程度比较高或者分布比较分散的案件集中到某一法院进行统一管辖的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集中管辖案件比较多,却大都集中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案件中,行政诉讼案件在集中管辖方面尚属新的领域。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下主体是可以在民事诉讼对诉讼当事人进行代理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是: 1、申请撤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2、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当事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 二、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提起诉讼,应当明确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也就是说,本来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审理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是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解决的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解决的损害赔偿性质相同。但是,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也就是说,本来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审理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也就是说,本来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审理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1、当事人只能选择下列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2、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可以有合同条款中约定,也可以另外以书面单独协议。 3、只能约定一审管辖的法院。对二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