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如果双方均参加了交强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
首先应该由承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全责人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12种,具体如下: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交通事故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当事人是仍然可以报保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若数额较小的,则可以不报保险由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赔付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1、对方车辆的维修费; 2、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应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4、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