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债权债务可以抵销的情况有: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或者是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
可撤销合同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签订的行政合同能撤销。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以下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存在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 2、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4、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情况: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比如处分了他人或者国家的财产; 3、遗嘱有被篡改的,或者遗嘱不是出于自己真实意愿所立的,遗嘱无效。
可撤销合同是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一方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 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