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 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确定: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 2、依照合同不能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买受人给付价款的,在出卖人所在地履行,出卖人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约定的,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可以由你们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话,是在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 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居间合同标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居间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因居间合同并非物的交付,其标的具有特殊性,因此属于“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确定方法如下: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等。
确认承揽合同履行地的方法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根据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交易习惯或者惯例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
对可撤销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地点; 2、当事人协议补充的地点; 3、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地点;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
居间合同的履行应按下列方式予以确定: 1、一般按照约定的履行地确认; 2、如果约定不能确认的,争议焦点为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更需要相关的法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