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
一般来说给别人担保借款如果是保证,由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限,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担保借款是指有一定的担保人作保证或利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而取得的借款。
一般时效为六个月。担保人被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担保人就要执行判决书,逾期不执行的,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
担保人需要过了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就不用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过了六个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需要看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超出期限不担责,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时效规定: 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中的诉讼时效也就是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它与一般诉讼时效相同,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起算时间根据保证合同来确定。 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出诉讼时效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没有免除,但是保证人获得了诉讼时效
如果超过了担保保证期限,则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只需要在担保期限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担保期限,债权人未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担保责任消失。
担保人如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良好的信用情况的,可以做多份担保。但是担保人的财产要能够支撑担保人为多人作担保,不能够损害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