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
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强制保险索赔不足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对的。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务院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第33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
本案要探讨的是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超过责任限额的损失,应如何赔偿的问题。我认为处理此问题应适用交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
交通事故中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以下几点: 1、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当自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10日之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般要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之后的10天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针对需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