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自书遗嘱上如果存在被划掉的内容,如果在更改的位置上有签名和盖章的,是有效的,否则无效。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子女帮老人写的遗嘱并不必然无效,其效力情况主要还是看有没有满足遗嘱订立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所谓遗嘱的实质要件要求: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老人自己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
老人有其他生活来源——有其他儿女、有退休金等等——就可以。就算没有,也只会部分无效,不会全部被推翻的。
一、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遗嘱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
只要满足自书遗嘱的要件,老人在无人时立遗嘱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去世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老人私自立的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愿的并符合规定的形式,遗嘱是有效的。 老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任意分配给子女,但是对
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一般而言,并无严格划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可以通用。遗嘱具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