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如果是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的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依法购买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询问。单位没有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不交社保,意外受伤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不交社保,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企业的负担,一切医疗费用和待遇均由社保部门解决。但是如果连续不断地出现认定工伤,只能说明企业在管理上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漏洞,它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声誉。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工伤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如果工伤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就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并且还在受理期限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相关的申请。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和劳动保护部门应该要受理并且还要承认超期的申请。《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本人7个月的工资,另外根据各省份的规定不同,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工伤保险基金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