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以下类型为可撤销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所以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一种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受胁迫、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类型有: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 (5)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
赠与合同撤销权的种类主要有: 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2、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 3、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指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一方合法利益、不履行赠与义务等情形下,法律赋予赠与人
可撤销合同类型具体如下: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五种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行为人对合同产生了重大误解;合同是被相对人或第三方欺诈订立的;合同是被被相对人或第三方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以及一方乘人之危的。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
以下三种类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害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情况之一后一内要求撤销上述合同: 1、重大误解,一方因自身过错对合同背景、目的和内容有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明显不利于自己;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 1、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 2、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来说显失公平; 3、合同的订立是基于一方的欺诈、胁迫,或者是乘人之危,使得合同另一方没有基于自身真实意思表示。可撤销合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合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则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运用胁迫手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