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抢劫罪被逮捕了之后的流程为: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犯罪事实证据确凿,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公诉人和辩护律师进行举证,申请证人出庭;进行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判决。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
抢劫罪从犯是否会批捕应当依据具体案情予以判断,对于符合批捕条件的从犯则应予批捕。对于有证据证明其抢劫犯罪的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取保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予逮捕;从犯的情节较轻,可以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
是的,抢劫一般都会被逮捕符合以下情况就会被逮捕: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
是否会被判实刑,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分析。 对于因不批捕而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与是否会被判实刑或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关健还是要看是否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缓刑条件。 如果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
逮捕以后不可以驳回不批捕,法律没有规定这个程序。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
对于未成年人,一般的刑事政策是比较轻缓的。实行逮捕也是有条件的。如果说首先受案的检察院没有批捕,一般情况下后来受案的检察院也不会批捕。这只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除外。如果嫌疑人有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其他不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关于逮捕权限划分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即逮捕的决定权,在于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只有执行权。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决定权的表述不同,检
区分批捕与逮捕,最明显不同就是只有批捕了之后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必要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行为;具体区分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说: 1、批捕与逮捕的执行主体是不同的,批捕指的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罪犯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