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相当于夫妻关系没有存在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表兄妹禁止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不到法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有以下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不能结婚的亲属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不能结婚的亲属主要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都不可以结婚。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之间结婚的婚姻无效,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想离婚,应该达到离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