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有能力的兄姐是应该承担弟妹的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成为其监护人;以上监护人都不在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
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或者异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都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应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就包括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
父母去世,未订立遗嘱对多个兄弟姐妹进行遗产分配的,兄弟姐妹可以协商继承,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另外,我国继承法关于转继承的规定也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问题,就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所以如无遗嘱遗赠以及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的。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当中,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的情况下,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在遗嘱继承中,兄弟姐妹可订立将遗产继承给另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
兄弟姐妹是法律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前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父母去世兄弟姐妹多按如下方式继承: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多的,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协商分配份额,或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经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