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计算劳动争议申请时效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时效的计算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法》第82条所划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
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也就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一般是一年。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取诉讼,诉讼时效为3年。也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的计算是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
在产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而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十五日的诉讼时效内可以去起诉,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