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在债务关系中,债权转让生效条件: 1、首先必须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 2、该债权属于可以转让的债权; 3、债权人在转让债权之前,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债务人接收到通知的。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
债权债务中止的原因有: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有: 1、返还原物请求权,指在物品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要求其返还原物; 2、排除妨害请求权,指要求侵害人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3、消除危险请求权,指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消除对物权的危险; 4、恢复原状请求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如下: 1、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占有人或者转让人依法返还原物; 2、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权,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3、消除危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消除对其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如下: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使用权是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
因合同所产生的请求权、因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请求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因缔约过失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等。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本质不同 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
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有权利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法律效力的体现。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的权利有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免除债务权、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