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是: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人权利的法律特征有是相对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其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等。
代位请求权是在合同关系中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既“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
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因合同所产生的请求权;因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请求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因缔约过失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等。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法律效力的体现。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债权关系指的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以及不当得利之债等。债权关系也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债权人具有下列权利: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设立担保物权的权利,即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等作为债权的担保;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权利等。
债权债务关系中进行债权转让的方式有部分转让、全部转让;金钱债权债务转让、非金钱债权债务转让;或者也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
债权债务关系变更有条件如下: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债权的主要内容不得改变; 3、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债务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双方的合同已经解除、债务已经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已经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