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 1、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2、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是,如果具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等情形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 1、合同; 2、侵权行为;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行为; 4、不当得利; 5、其他情况。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的前提为债务已经清偿,当事人约定解除,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的,即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消灭。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有: 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
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主要包括: 1、不当得利; 2、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行为; 3、合同; 4、侵权行为; 5、其他情况。
有关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总公司的债务就是分公司的债务,如果总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则分公司要承担偿还责任。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 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2、债的解除。 3、抵销。 4、提存。 5、债务免除。 6、混同。 7、债务更新。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债务人将全部债务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了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