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商标权可提前12个月续展。《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
注册商标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
商标续展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算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注册到期前,办理续展的方式包括: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其中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要准备申请书,提交申请书然后缴纳续展规费。
商标续展注册费一般是2000元,若是在商标注册之内内都没有提出续展请求的,但是在续展期内突然决定想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那么就需要提出商标的续展请求,此时的商标续展费需要再多加500元。商标注册机构在收取续展费时必须按照规定行事。
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是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并且缴纳相应的费用。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