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复议期限过了的,当事人一般不能再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如果诉讼期限还没过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六个月。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延长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二是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超出行政复议期限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不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出期限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其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过了行政复议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在该期限内起诉的,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连诉讼时效也过了的,则当事人只能通过投诉等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超过期限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作出期限法律规定一般情形是六十日,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能少于六十日,也可能超过六十日。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