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按照规定,罪犯会见范围是亲属和监护人,亲属包括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亲属、养/继父母、养/继子女。在实践中,罪犯的朋友经过监狱同意,按法定程序会见罪犯也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案件审结后,经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做出具体的刑事处罚的判决,若犯罪分子被
羁押看守所可以探视:依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如果经侦查机关的同意,是可以对看守所羁押人犯进行探视的,但是有些特殊犯罪的除外。
不能剥夺一方的探视权,探视权只能被中止不能被剥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法院中止其探视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可以带走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不可以。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可以探视服刑人员的只有亲属、监护人。朋友不在会见的范围内。并且就算是亲属或监护人的会见申请,也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申请会见者必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和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在监狱规定的允许探视的时间内进行会
朋友关系可以去监狱探视。如果只是一般的朋友,那么通常不可以到监狱去进行探视。按照监狱法的规定,亲属和监护人可以进行探视。亲属的会见一般限制为直系亲属。如果其它亲属、单位、组织探视的,那么应该在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证明说明有关理由,经监狱有关
自愿放弃探视权无效。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
刑事约谈的范围是亲属和监护人。亲属包括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养父母或者是继父母以及收养或者继子女。在实践当中,罪犯的朋友在征得监狱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与罪犯见面。从犯罪份子被送交执行之后,家属可以去看守所或者监狱进行探视。
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只有在看守所已经服刑的罪犯,亲属可以进行探视,但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被强制戒毒一般可以探视。依据我国关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规定,行为人被强制戒毒的,其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探视;但对于身份不明的探视人员以及正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正处于单独管理期间的戒毒人员,不可以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