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缓刑刑期的计算: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收监流程为: 1、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或者宣告缓刑后,脱管时间长达一年以上,行为严重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由公安机关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各看守所将已判决犯人押送至中心; 3、检查罪犯
判死缓的刑期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
缓刑期间收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之前实际羁押的日期仍可以折抵刑期。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缓刑的时间从被收监执行之日起计算,也就是相当于从被收监之日其计算三年刑期,缓刑的期间是不算刑期的,比如说是缓刑的最后一天被发现收监,那么也是完全重新计算三年的刑期的。 2、如果在被判缓刑之前曾经在看守所被羁押过,那么这段羁押时间可以折抵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
缓刑刑期的计算: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
监狱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二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二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
缓刑被撤之后,其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的。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法定撤销缓刑情节的,应当撤销缓刑,缓刑被撤销之后,执行原来的刑罚或者执行新的刑罚,刑罚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因此当犯罪分子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