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医疗纠纷证据种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具体包括有以下类型: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医疗纠纷的案由有两种,一种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种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而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实行部分要素举证责任
赔偿医疗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
医疗纠纷通过和解(协商解决)的方法最好,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当起诉其就诊的医疗机构,因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患者只起诉医生,法院也应当追加医疗机构作为共同被告,医疗机构必须参与诉讼。但是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三,如果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因诊疗活动引发的纠纷。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是举证责任的倒置,即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合理、令人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 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
医疗纠纷调解有异议的处理办法:一般可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