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是: 1、对于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仍然存在于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需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然后在第一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就可以拿到新证; 2、已经登记结婚两年以上的夫妻,如果想补办结婚证,需要区县档案
补办结婚证需要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结婚登记档案;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婚档案还在各区县婚姻登记处的,当事人只需持个人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和三张二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合照,到原结婚登记处办理结婚证补办即可。对于结婚时间较长(超过十年的),补办结婚证需要补办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档案馆,调出两
补办一方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内地居民需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法定需要提交的材料等。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5、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补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补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
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能够证明登记结婚的双方均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