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没有遗嘱,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公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立遗嘱法定继承人不可以接受遗赠的。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且遗嘱应当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没定力遗嘱,则无法证明遗嘱人具有处分其遗产的意愿。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是有效的,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仍然有效,但是没有遗嘱继承人的,应当转为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死亡后,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但不能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没有遗嘱继承遗产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
遗产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被继承人去世后,生前未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手里有遗嘱不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办理遗嘱房屋继承首先需要进行遗嘱公证,证明其合法有效,然后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不是有遗嘱就可以继承的,遗嘱无效的话,不能按照遗嘱继承。遗嘱必须是有效的,才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
没有遗嘱通过法定方式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遗产,遗产的份额可以由继承人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