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若作出具体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力,则行政处理决定书由其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该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手段。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
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内容有:处罚机关是否具有管辖权;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调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关于行政处罚法的修改内容:在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如果因行政违法行为致人损害,则行政处罚中也会有民事赔偿的内容。法律的规定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国土行政处罚办法包括的内容: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限期拆除; (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如果因行政违法行为致人损害,则行政处罚中也会有民事赔偿的内容。法律的规定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的决定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的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被处罚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身份信息;违法的事实;行政机关依法收集到的证据;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和依据;以及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救济的途径等。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