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一般情况下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
双方离婚登记时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除此之外,还要提交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是只是向民政局提出了离婚申请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是已经领取了离婚证了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没有不离的
到南通启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户籍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证件齐全,还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
一般情况下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民政局将不办理离婚手续: 1.男方双方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则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可以至法院提起起诉; 2.男女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没有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可以通过诉讼
民政局结婚流程,一般有以下的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2、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3、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
结婚登记手续: 1、结婚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如一方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针对双方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及提交资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