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还有继承权吗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根据继承法,无权请求分割遗产,或者就算能够参与分割,也要少分遗产。首先,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除非二人因为收养关系,而解除了自然血亲关系,就算父母不
不赡养老人,如果不构成遗弃的情形,仍然享有继承权。这时候该名继承人只是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应当少分,甚至是不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存在严重虐待,甚至是遗弃老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这时候就不再享有继承权。在我国,法定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形就包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
子女的遗产,父母当然有权继承。不仅是亲生子女的遗产,父母能够继承,养子女的遗产,养父母也可以继承。同时,对于尽了抚养义务,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的继父母,也可以享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这时候,父母是子女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子女的配偶、子
按照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孙子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孙子的祖父母死亡,或者孙子的母亲先于孙子的外祖父母死亡,则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即孙子有权代替自己的父母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
在我国法定的继承顺序中,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规定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为继子,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
离婚后,孩子当然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解除婚姻关系而消灭。而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子女都享有法定继承权,离婚后的孩子当然也享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设立,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自己的配偶,父母及自子女。其中,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又包括非婚生子女;收养回来的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前妻的孩子,如果是婚生子女,是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关系的子女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一般只有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会对其的继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简而言之,就是继父母曾经在继子女的生活、或者学习上进行过抚养的行为动作,便自然而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会形成一种抚养关系,因此该继子女应该要对继
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在法律中被称为继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都不能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继子女仍未成年,同时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该名继子女尽了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