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放弃继承。但是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无需对被继承人生前欠付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
1、养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顺序是相同的。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2、养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没有领养手续的养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意味着不构成法律上合法的收养领养关系,不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养女与养父母关系。而领养关系自当事人办理领养手续之日起开始起算。
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代位继承在通常情况下是适用于遗嘱继承的。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有继承权,如孙子可以代父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也就是说只要被继承人的子女即孩子爸爸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他爸
在法定继承中,孙子、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但在孙子、孙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孙女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孙子、孙女的父亲从爷爷或奶奶处继承的比例。
没有资格。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配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配偶不能代位继承。
孩子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在一般情况下,继子女与继父母仅仅是姻亲关系,是相互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双方形成了法定的抚养关系,适用亲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有法定继承权。所以继子女有继承权与否,需要看是否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