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达到下列标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才能立案: 1、导致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涉及索赔造成3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引发重大疫情、传播或流行的; 3、引发疫情而致人死亡或残疾的; 4、不检疫次数达3次以上,或延误或错误检疫出证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判刑标准有以下规定 1、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侵犯的客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非法采矿罪,一般是指违反了矿产资源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采、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内,擅自进行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强的特定矿种,经过责令停止开采之后仍拒不停止开采的,为此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采矿主要包含
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捏造事实的方法,骗取金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的年龄凡是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即可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行为人诈骗他人